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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园小学全省有效高级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方案

2023年09月11日 16:32:48 访问量:114

西园小学全省有效高级

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兰教师〔2023〕267 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261号)、及《七里河区教育局全省有效高级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经西园小学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贡献,激励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二)坚持科学、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推荐爱岗敬业、师生认可、教育教学质量高的教师参加评审。

、推荐依据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兰教师〔2023〕267 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261号)。

、申报名额

严格按照教育局文件精神,高级职称岗位分配名额1名

、申报范围

学校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不在本单位的人员在现单位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在现所在单位申报。岗位在现单位工作不够两年的人员,在工资关系所在单位申报。教育局返岗教师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参评。

、申报条件

(一)品德条件标准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坚持立德树人,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公平诚信,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

2.评价方式。

强化教师品德考核,任现职以来教师品德考核必须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在单位公示。教师品德考核一般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以定性评价为主,尽量实现量化考核,主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获道德模范、师德标兵等品德先进称号的,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申报。

3.存在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规定“不得”情形之一的属于品德有问题。

4.对品德有问题者实行“零容忍”,并建立“黑名单”

制度。

(1)对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连续考核合格(称职)及其以上间断的”情形对待,即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

(2)对经查实的申报造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学术不端(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等行为,正在申报的终止申报程序,已获职称资格的撤销职称资格,由用人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根据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甘肃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给予相应处分。

(二)能力条件标准

遵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261号)第四章第二十一条至二十九条执行。

1.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2.一线教师工作量饱和,并提供佐证资料;教学管理者工作量符合《关于印发<七里河区学校领导干部任课听课评课管理办法>的通知》(七教发〔2012〕2号)文件要求,并提供佐证资料。

3.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并任一级教师满5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0年,并任一级教师满5年。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连续考核间断的,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及以上。

5.取得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

6.在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最少满1年,或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农村学校支教满1年,金钥匙导师送教经历不予计算。

7.结对培养指导至少2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三)业绩条件标准

遵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261号)第四章第三十条执行。

(一)达到下列条件标准1项:

1.获省级表彰或教育教学先进称号1次,参考其它专业技术业绩。
     2.获市厅级表彰2次,或省直部门、市州党委政府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2次,参考其它专业技术业绩。
     3.任现职前个人曾获省级表彰或教育教学先进称号并取得第(二)中除第3项外的2项业绩(其中第1项至第11项须至少达到2项)。
     4.获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定额人员)以上1次。
    (二)达到下列条件标准3项,其中第1项至第11项须至少达到3项:
     1.获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前5名)1次,或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前2名)1次,或上述市州一等奖以上(前2名)1次。
     2.注重教改实验,教学方法灵活新颖,课堂教学效果好,并经学校考核推荐,获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公开评选的精品课、最佳课、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等教学活动省级二等奖1次,或市级一等奖1次,或市级二等奖2次(未设定奖项等次的,获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1次)。
     3.获市厅级表彰1次或省直部门,市州党委政府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1次,或市州直部门或县(市、区)党委政府或地(厅)级企事业单位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2次,或县(市、区)直部门、乡镇党委政府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3次。
     4.认真履行德育教学大纲要求,任教以来积极承担年级主任、班主任、少先队(共青团)辅导员、思政课教师、德育专职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累计达6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至少3年)并且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本人作为主要负责人所带的班级或团队获市州直部门或县(市、区)党委政府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共青团)辅导员,优秀班集体、文明班集体以及其他德育方面先进称号1次,或校级上述奖励3次。
     5.本人或本人辅导的学生或集体(以获奖文件、学校备案及教师指导计划为据),参加教育部《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公布的本专业竞赛活动或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本专业竞赛活动(含体育比赛、艺术展演),全国获奖或取得名次、或全省前5名或二等奖以上1次。体育教师担任行政部门举办的全省体育运动会、单项比赛正副裁判长1次,或市州裁判长1次。
     6.作为前5名完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部级项目1项,或作为前3名完成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点课题或教改实验重点项目1项,或作为前3名完成市州科技局或省直部门下达的项目1项,或作为前2名完成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一般(专项)课题或教改实验一般项目1项,或作为前2名完成市州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一般(专项)课题或教改实验一般项目2项。(不含子课题,以课题立项通知书及结题证书为据)
     7.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独著或作为第一主编正式出版专著、列入计划的教材1部,或作为合作者,撰写8万字以上。
     思政课教师在中央主要媒体上发表的理论文章视为国内核心期刊论文;在全省主要媒体上发表的理论文章视为省级期刊论文。
(增刊、副刊发表的理论文章降低1个等次对待)
     8.在县(市、区)以下基层(含甘南州、临夏州属单位)、省市属艰苦单位(矿山,森林、野外)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20年以上,现仍在以上岗位,并获市州直部门或县(市、区)党委政府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1次。
     9.在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中,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为据),城市、县镇中小学教师任教以来在县(市、区)域内交流至乡村学校工作连续满3年以上,并任现职以来获县(市、区)直部门、乡镇党委政府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1次。
    10.获年度考核优秀3次。
    11.受聘为省级学术刊物编委3年以上,或担任全

省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或正,副秘书长5年以上。
    12.教师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经单位统一安排,结对培养指导至少2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以学校备案及教师指导计划为据),作为第一指导人在培养指导期间,至少1名被指导教师获市州直部门或县(市、区)党委政府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1次或取得本条第(二)款第2项业绩1次。

13.师德师风高尚,教学业绩突出,在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的测评中、学生、学生家长、学校老师、学校领导班子一致评价为优秀的。
     14.教育教学方法独特、效果好,经3名及以上本专业取得全省范围有效职称资格、在编在岗满3年的正高级教师签订诚信承诺实名推荐。

、评审办法

成立西园小学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评审工作;学校成立7人的职称评审小组(一线教师2人,参评人员必须回避),负责学校的评审推荐工作。

(一)自主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自主申报全省有效高级教师职称评审。

(二)条件审核

学校评审小组对照品德、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审核申报教师资格,必须同时具备才能参加职称评审。业绩条件如无特殊说明,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不重复计算。

(三)业绩评分(按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条件审核合格的教师填写《全省有效高级职称评审业绩材料评分表》(附件2),并将佐证资料进行整理排序,提交学校评审小组进行业绩评分。

1.业绩评分。

详见业绩评分表。

(四)教学能力测试(按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学校根据业绩评分排序,按照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核定名额1:2比例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人员。具体测试工作由学校职称评审小组组织实施,成绩的50%计入总分。具体测试办法按照《七里河区教育系统高级职称评审教学能力测试管理办法》(附件7)要求执行。

(五)确定人选

最终评审成绩=业绩材料评分×5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50%,按照区人社局、教育局核定名额,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各项材料上报局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六)推荐上报

局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各学校参评教师申报材料复核工作,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有关说明

(一)同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全省范围有效职称和全省基层范围有效职称

(二)当年(2023年)退休人员不得参评。

(三)申报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品德、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必须同时具备。业绩条件标准如无特殊说明,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不重复计算。人才的业绩均计算到申报当年9月30日为止,不得在该时间结束后,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报。人才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

(四)区教育局与各校签订评审诚信承诺书,学校与评审教师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参评教师,一经发现,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三年内不得评优选先。

)对于业绩评分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优先考虑教龄时间较长及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道德模范和师德标兵等。

)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保障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主动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评审推荐工作程序公正规范,过程公开透明。各学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6〕44号)文件,对确定上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结果,由学校写成书面报告,附现场公示照片呈报。

(七) 全省有效高级教师聘任时间以上级人社部门发聘文为准。

(八)本评价条件标准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编辑:惠风和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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