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七里河区教育系统高级职称
评审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全区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印发《甘肃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458号)精神和七里河区人社局《关于2018年教师评聘中高级职称的函》“积极开展2018年教师职称中高级评审,原则是在有岗位的单位开展”的要求,为做好今年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推进教师聘任制,建立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教师管理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爱岗敬业、与时俱进的教师队伍,努力提高我区教育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
二、评审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教师职业地位,促进教师全面发展。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3.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三、评审对象
按照岗位设置有空岗单位的在册且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
四、推荐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教育局成立职称评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办,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各单位成立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本单位拟评人员的选拨、推荐、上报工作。
2.公示岗位。各单位成立的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向全体教师解释说明本校的高级岗位情况,并对本校的高级岗位情况进行公示。岗位公示的基本情况及公示结果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教育局人事办。
3.进行摸底。有岗位的学校进行摸底,摸底时根据《甘肃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458号)精神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摸底。
4.打分排名。各单位评审工作小组按照《七里河区教育系统高级职称推荐评分标准》对摸底符合高级评审条件的人员进行打分排名。
5.结果公示。各单位对摸底排名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1)本单位高级职务空岗数;(2)确定推荐的评审高级职务人员名单;(3)被推荐人员情况(用简表形式: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任教时间、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和年限、任现职务年限、任现职务以来的获奖情况及业绩等情况);(4)公示时间为5天,公布公示电话号码,指定专门负责接待反映情况的人员。
6.上报推荐人员。各单位根据摸底排名顺序,按本单位空岗数量的200%(含)以内上报推荐参评人员(如果排名出现并列者,获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道德模范、师德标兵等称号的优先)。
五、评审办法
1.资格审查。各单位安排专人将拟推荐人有关证件、表册报到教育局职称评审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评审条件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专家人才中选取的省市教育专家组成评委组进行教学能力测评,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工作人员担任记分员和核分员,并由纪检监察人员担任监督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方式另行通知。
3.成绩核算。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得分×50%+推荐评分×50%=最终得分。
4.人选确定。根据最终成绩按单位排名,以排名人员数量的50%(含)以内确定上报评审人员(如果排名出现并列者,教育教学成绩高者优先;教育教学成绩也相同者,获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道德模范、师德标兵等称号的优先)。
5.公示上报。将成绩和报评人员在网络平台和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上报。
六、工作要求
1.要加强宣传,明确要求。各单位及时召开教师大会,将评审对象、条件、程序向广大教师进行宣传,做到政策范围人人知晓,条件程序个个明确。
2.要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程序严谨,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要认真细致的做好思想和政策解释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处理评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3.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加强对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领导,严肃工作纪律,任何人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处理。
4.严控岗位比例。各单位要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推荐,超比例推荐者,取消该单位的推荐资格。
5.规范公示上报。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符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进行推荐、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结果,由学校写成书面报告,上报教育局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6.健全监督机制。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要保障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行“六公开”制度,即:公开岗位数额、标准条件、评聘程序、个人业绩、评聘结果、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评聘工作程序公正规范,过程公开透明。
附件:七里河区申报高级职称教师业绩条件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