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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事件叙事法

2018年11月15日 14:32:46 访问量:2223

生命事件叙事法

作者|佚名

所谓生命叙事是指叙事主体表达自己的生命故事。生命故事是指叙事主体在生命成长中所形成的对生活和生命的感受、经验、体验和追求。它包括叙事主体自己的生命经历、生活经验、生命体验和生命追求以及自己对他人的生命经历、经验、体验与追求的感悟等。它的构成具有一定的条件,而它的特征也体现在其中:

一是自我性。生命叙事强调的是叙事主体对自己的生命故事,及对他人生命故事之自我感悟的个性化表达。所谓个性化表达是指叙事主体用自己的语言或其它方式,表达自己的经历、经验和体验,而非泛泛地叙事,即说他人所说之话或社会性的话语,讲述、解说他人的事迹。生命叙事强调的是叙事主体对自己的生命故事,及对他人生命故事之自我感悟的个性化表达。

二是日常生活性。日常生活是与每一个个体生命的生存息息相关的领域,是每一个个体生命都以某种方式从事的活动,是每一个个体生命成长的根基与主要领域。衣俊卿指出:“所谓日常生活,总是同个体生命的延续即个体生存直接相关,它是旨在维持个体生存和生产的各种活动的总称。……非日常活动总是同社会整体或人的类存在相关,它是旨在维持社会再生产或类的再生产的各种活动的总称。个体再生产和社会再生产领域的整合构成完整的人的世界。当然,生命叙事强调日常生活性,并不排斥非日常生活,而是将其融入在日常生活之中,融入整个生命的成长中。

三是生成性。生命叙事不是一种对过去发生的事情的简单再现,而是借助所发生的事情,来理解生命、理解自己、他人或社会。这种理解是一个动态生发的过程。可以说,生成性是生命叙事最具有意义的一个特征。这一特征主要是由四个因素构成的:语言、时间、反思、想象。

生命叙事是挖掘个体生命道德教育资源的重要方式,其本身既是挖掘个体生命道德教育资源的过程,也是一种道德教育的过程,它体现着道德意识与道德行为。生命叙事有助于个体生命情绪、情感的调节,有利于其道德感的形成;有助于人际道德关系的建立;有助于个人生命的自我认识和成长;有助于个体生命意义的发现与构建。

(文章转自网络,向原作者致谢!)

 

编辑:刘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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